使用条款|ADVENTURE PiPi

使用条款

NASH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公司运营的“西表岛 ADVENTURE PiPi”所提供的旅游、预订服务、网站及其他服务,制定如下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第1条(适用范围)

本条款适用于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使用本公司运营的西表岛 ADVENTURE PiPi 网站、预订服务、各类活动及旅游项目、RCS、SMS、MMS、电子邮件及其他消息服务等(以下统称“本服务”)的关系。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或申请预订时,应确认本条款以及各旅游线路、套餐页面等所载的条件,并在同意上述条款和条件后方可使用本服务。

如果各旅游行程页面等中载有单独的条款、注意事项、参加条件、取消政策及其他规定,则该等规定也应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如果本条款与具体规定存在冲突,则以具体规定为准。

由第三方运营的预订网站、旅行社、销售代理商及其他合作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销售网站等”)进行预订时,关于该预订的申请、成立、变更、取消及取消费用的处理,应优先适用该合作销售网站等规定的条款及交易条件,本条款仅在不与之相抵触的范围内适用。

第2条(预订申请及成立)

  1. 用户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预订旅游等服务。
  2. 用户在预约时,应提供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参加人数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的准确且最新的信息。
  3. 预订应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使用的预订系统向用户发送预订确认通知时成立。但通过合作销售网站等渠道进行的预订,其成立时间应以该合作销售网站等的规定为准。
  4. 由于满座、成行条件、安全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可能无法接受您的预订。
  5. 未成年人申请预订时,须事先征得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再行申请。

第3条(预订者及参与者)

  1. 当用户代表多名参与者进行预订时,该用户(以下简称“预订人”)应被视为拥有代表参与者申请预订所需的权限。
  2. 预订人应在向每位参与者事先说明本条款、各旅游行程的参加条件、注意事项、取消政策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条件,并获得必要同意后,方可提交预订申请。
  3. 预订人应就参与者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本公司为判断其是否适合参加旅行团所需的其他信息,提供准确的信息。
  4. 关于参与者,本协议中因性质原因适用于参与者的条款应予适用。

第4条(使用费及支付)

  1. 本服务的使用费用以各旅游线路、套餐页面等处显示的金额为准。
  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应遵循各旅游套餐页面或预订时显示的内容。
  3. 互联网接入费、通信费以及使用本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第5条(预约变更及取消)

  1. 关于用户更改或取消预订,将适用各旅游行程页面中载明的取消政策。
  2. 根据取消时间以及各旅游行程页面规定的其他条件,可能会产生规定的取消费用。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若出现反复擅自取消预订、虚假预订或其他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本公司可能会拒绝您后续的预订或使用本服务。

第6条(旅游行程的变更与取消)

若因天气、海况、河流状况、自然灾害、台风、交通工具停运、设施关闭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判断难以安全开展旅游活动,可能会变更旅游内容、举办地点、举办时间等,或取消该旅游活动。

若本公司取消全部旅游行程,将退还用户已支付的该旅游行程费用。但若关于退款对象及方式另有规定,则按该规定执行。

若在部分调整旅游行程内容后仍照常成团,其费用处理将根据变更内容及其他具体情况,按照各旅游方案的条款执行。

第7条(参加条件及安全管理)

  1. 参与者及游客在参加活动前,应确认自己符合各旅游项目规定的年龄、健康状况、体力及其他参与条件。
  2. 对于孕妇、患有慢性病者、身体状况令人担忧者、饮酒者以及本公司合理判断难以安全参与的其他人员,我们可能会拒绝其参与。
  3. 游客及参与者在游览期间,应遵守本公司工作人员及导游的安全指示。
  4. 如果用户或参与者不遵守安全指示,本公司可能会拒绝其参加或继续参加该旅游活动。
  5. 关于未成年人的参与,应按照各方案规定的条件,在必要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第8条(禁止事项)

用户及参与者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 注册或申报虚假或不准确信息的行为
  2. 冒用他人身份进行预约或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3. 给本公司、其他用户、参与者或第三方造成困扰、不利或损害的行为
  4. 对本公司员工、导游或其他参与者实施暴力、辱骂、胁迫、骚扰及其他不当行为
  5. 故意不遵守本公司员工或导游的安全指示的行为
  6. 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7. 对网站、预约系统等的非法访问以及其他给系统造成过重负担的行为
  8. 未经许可使用、转载或复制本公司的图片、文字、徽标及其他内容的行为
  9.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10. 此外,根据本条款的宗旨或本服务的正常运营情况,本公司合理认定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9条(用户等的责任)

  1. 如果用户或参与者违反本条款,或因故意或过失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该用户或参与者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 如果用户或参与者因故意或过失导致本公司所有或管理的设备、车辆、船舶、活动用品及其他物品受损、污损或丢失,亦应适用前款规定。

第10条(通过RCS、SMS、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

本公司可能会利用从用户处获取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通过RCS、SMS、MMS、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出于以下目的与用户联系。

  1. 预约申请及预约内容确认
  2. 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行程安排等情况等,参加旅行团所需的指南
  3. 关于未完成预订手续时恢复预订的说明
  4. 关于更改预约、取消预约及旅游团取消等的通知
  5. 对咨询的答复
  6. 关于本公司商品、服务、促销活动、优惠等信息的介绍
  7. 此外,为提供本服务所需的联系

对于以广告、促销活动等为目的的销售推广信息,我们将在获得用户必要同意的范围内进行推送。

用户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申请停止接收以促销为目的的信息。

即使在停止发送以促销为目的的消息后,对于已确认的预订、行程安排、集合通知、重要通知以及本服务提供所需的其他联系,本公司仍可能会发送相关信息。

在提供RCS等服务时,Google及其他消息发送服务商、通信运营商等可能会在消息收发所需的范围内处理电话号码、消息内容及其他信息。

第11条(知识产权)

本服务及本公司网站上刊载的文字、图像、视频、照片、徽标、设计及其他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拥有合法权利的第三方所有。

除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外,用户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使用、复制、转载、修改、分发等上述内容。

第12条(旅行期间拍摄的照片和视频)

本公司可能会在旅行期间拍摄照片或视频,并提供给参与者。

此外,根据您参加旅行团时同意的内容,我们可能会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用于本公司网站、社交媒体、广告及其他宣传和促销活动。

关于照片或视频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及其他条件,应遵循参加旅游活动时所同意的内容。

第13条(免责条款)

  1. 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将充分考虑安全管理问题,但用户及参与者应充分理解,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活动存在一定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参与活动。
  2. 由于天气、海况、自然灾害、台风、交通工具停运、设施关闭、通信故障以及其他本公司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本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出现延迟、变更或中止的情况。
  3. 若因前款所述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变更或取消,从而使用户产生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否则本公司不承担这些费用。
  4. 对于因用户或参与者自身的故意或过失、未遵守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导游的安全指示,以及其他应归咎于用户或参与者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5. 若因本公司的轻微过失(指除重大过失以外的过失)导致用户或参与者遭受财产损失,本公司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该旅游行程的费用为上限,且仅限于通常应产生的损害范围。
  6. 若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上述情况,则前款规定不适用。在此类情况下,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责任。

第14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关于用户及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处理,将遵循本公司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

第15条(排除反社会势力)

  1. 用户及参与者须确保自身不属于黑社会组织、暴力团成员、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关联企业、大会捣乱者、打着社会运动等旗号的流氓、特殊智能暴力集团及其他与此类相当的团体(以下简称“反社会势力”)的任何一类,且与反社会势力不存在应受社会谴责的关系。
  2. 若发现用户或参与者违反前款规定,本公司无需发出催告或采取任何其他程序,即可立即取消预订或拒绝其参加旅行团。
  3. 若根据前款取消预订,本公司对由此给用户或参与者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6条(本服务及本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可能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本服务的内容进行变更。

若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或不违反本条款的目的,且考虑到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合理性及其他相关情况后认为合理,本公司可能会对本条款进行变更。

如需修改本条款,本公司将通过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或其他适当方式,公布修改内容及生效日期。

第17条(可分割性)

即使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部分内容根据《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本协议的其余规定以及该条款的其余部分仍应继续完全有效。

第18条(权利义务的转让等)

  1.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基于本条款的合同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继承,或将其作为担保。
  2. 若本公司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本公司可随该业务转让,将基于本条款的合同地位、权利及义务以及用户信息转让给该受让方,用户应事先同意此项安排。

第19条(适用法律及管辖权)

本协议受日本法律管辖,并应依据日本法律进行解释。

若因本服务导致本公司与用户或参与者之间发生争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以对本公司总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一审的非专属约定管辖法院。

第20条(语言)

本条款以日语版为准。若本公司为参考目的提供的英语、韩语、中文及其他语言的译本与日语版之间存在差异,则以日语版为准。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纳什公司。

服务名称
西表岛 ADVENTURE PiPi

代表人
奥田光三郎

地点。
907-1541.
日本冲绳县八重山县竹富町字上原 870-60 号

联系我们
メール:info@iriomote-pipi.com

最后修订日期: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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